河北省政府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
【发布时间:2015-06-24】 【来源: 总局政府网站】
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46号)精神,进一步加快体育产业发展,促进体育消费,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了《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》(冀政发〔2015〕27号),提出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,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2700万以上,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,使体育产业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《意见》提出,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、职业体育改革和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创新。按照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的要求,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,都要向社会开放。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,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,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。成立河北省体育产业协会,发挥好积极的组织引导作用。
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申办2022年冬奥会的有利契机,支持张家口、承德市积极发展冰雪产业基地,通过奥运基础设施和场馆建设,将崇礼县建成国际知名滑雪小镇。
以足球、篮球、排球为切入点,加快普及性广、关注度高、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发展。进一步巩固提高崇礼国际滑雪节、沧州国际武术节、邯郸太极拳运动大会、保定国际空竹艺术节、廊坊国际信鸽和渔具展、秦皇岛轮滑节和铁人三项赛、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等品牌赛事活动,不断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每个设区市都要建成一座高标准的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,同时建设一批户外多功能球场、健身骑行步道等健身设施。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,实现新建社区和乡(镇)、行政村健身设施100%全覆盖。
加快京津冀体育健身休闲圈建设,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项目,大力发展登山攀岩、水上运动、徒步穿越、极限运动、露营、漂流、马术、航空等有广泛发展空间的户外运动。
《意见》还提出,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%的税率计征营业税。对符合条件的从事体育产业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。专门设立省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资金,对县(市)的体育设施建设给予补助。
(蔡志刚)